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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省人大内司委到中院调研规范司法行为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29 15:48:20 打印 字号: | |

省人大内司委到中院调研规范司法行为工作

4月21日,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忠烈带队的调研组来到中院,就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进行调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根,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高文君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树林等陪同调研。

韩根院长从规范司法公开事项和程序情况,规范办案程序和制度情况,规范办案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规范司法鉴定、拍卖、评估行为情况,规范办案人员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情况以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等六个方面,向调研组作了专项工作汇报。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就执行、司法鉴定等工作提出具体问题,重点了解了中院规范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规范司法公开的做法和特点。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中院审判区、羁押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证据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廉政教育基地、文化长廊和院志编辑部等场所,就大楼功能布局、审判模式、法庭设置、信息化建设、诉讼安全、反腐倡廉、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先进典型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同时,调研组查阅了100余卷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卷,并就个案提出具体问题。

座谈会上,中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法官围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在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强化上下沟通和事后监督、加强法检机关沟通配合、规范法律监督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缓解法官办案压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郭忠烈副主任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记录并表示了赞许,要求法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