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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
  发布时间:2021-12-24 09:39:19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宁武法院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仪式由执行局局长李鹏主持,宁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生等人参加。



自2014年以来,宁武法院执行涉及雷某案件共24件,案款合计2085114元。案件执行期间,雷某于监狱服刑,所涉财物被银行抵押,且涉案较多、标的较大,容易激化矛盾。目前,此案能顺利执结,离不开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荣崇明亲自指挥协调该案的执行事宜。党组书记、院长张永生与分管副院长陈建生,多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协调有关单位;执行局局长李鹏亲自办理案件,带领宁武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上下一心,攻坚克难,最终2085114元,全部执结。

通过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活动,宁武法院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明确“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系统使用的纪律责任,强化对执行案款超期未发等不规范情形的监管,进一步增强执行干警按时发放案款意识。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队伍教育整顿的实在成效,努力开创宁武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