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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说之二十
作者:徐飞  发布时间:2022-03-09 11:28:56 打印 字号: | |

民事诉讼经济学浅谈

——举证责任分配中的诉讼成本问题

 


第二十七回

 

   “老夫只就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问题来阐述这个观点,其他情形也难出其右,虽然经济学和法学从表面上看并无紧密的联系,但其实经济学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走捷径以节约成本,大到一个国家的宏观政策,无不体现着经济学的精髓。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学自然也恪守着某些经济学的潜在规律,诉讼成本问题。正如老夫方才所言,付出诉讼成本越小的一方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将越大。” 孔乙己捻着山羊胡慢条斯理起来。

“那讼师可否试举一例!”洋墨水及时补充道。

“就拿医疗事故纠纷来说吧,毕竟这种情况不是个例,也很具有代表性。”孔乙己目视洋墨水,似乎在征求洋墨水的意见。

“愿闻其详!”

“就以老夫为例,老夫因身体抱恙前往后街的一笑堂医馆就诊,喜郎中采用望闻问切四法一通操作,嘴里还念念有词,谓邪寒入侵、脉大、浮、硬、快,为气旺,病表火多尔尔。后又提笔书写祖传秘方一符,吩咐德福煎成汤水,嘱咐老夫一日三饮,忌烟酒辛辣生冷之食。结果老夫连服七日,不仅未见好转,反而愈加严重。如若老夫要状告喜郎中,老夫当如何举证?”孔乙己望向洋墨水。

“讼师当证明确在一笑堂就诊,确实服用了喜郎中所开汤药,病情确有加重,至于是否应当证明病情加重与服用喜郎中所开具汤药有因果关系,喜郎中所开具药方是否存在过错及德福抓药煎药是否存在过错,讼师自是难以证明的。”洋墨水显然并非外行人,句句说在点子上。

“贤弟所言极是”孔乙己赞许道“老夫虽年过半百,略通文理,但毕竟隔行如隔山,对医疗病理知识还是知之甚少,喜郎中所言邪寒入侵、脉大、浮、硬、快,为气旺,病表火多尔尔,老夫如听天书一般,而且喜郎中所写药方及德福抓药、煎药记录均在一笑堂,如果喜郎中不许,老夫根本拿不到这病历材料。从而无法证实病情加重与所服汤药存在因果关系,老夫也自然面临败诉可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因为喜郎中要拿出手中的药方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无需投入任何时间和经济成本,所以律法让喜郎中来举证证明其诊疗行为合法也符合了经济学相关原理。能更加公平的证明案件事实。”孔乙己说罢夹起茴香豆自顾自的吃将起来。

“医疗事故为过错推定责任,按讼师的意思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但凡律法规定的和过错推定责任,均可以采取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模式,即过错推定的立法精神就是为了解决举证责任成本分配的经济学问题?”洋墨水不失时机的总结道。

“贤弟所言不无道理,但也不全对,我国律法过错推定责任在主观意识上是基于对人性善良的肯定和对受害人优先保护的考虑,在客观上是举证责任的经济成本问题。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一方面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收入,然后用自己的收入满足自己的消费,所有人都希望用最小的付出来换取最大的利益,作为民事诉讼,同样也遵循着同样的原则。所以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是举证责任的核心问题,结合老夫今天要说的经济学理论,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孔乙己清了清喉咙继续说道“第一,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及接近证据的难易。老夫认为一方当事人距离待证事实的证据比较近,更容易接近证据、收集证据,那么由该方当事人进行举证更省成本,也更为公平。如旅客运输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乘车人目的地下车后与车辆很难再有近距离接触,但负责车辆运营者依然实际支配车辆,对运营路线、操作人员及流程、车辆安全设施等了如指掌,由其进行举证显然成本最低。第二,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强弱。正如方才老夫所举的例子,老夫与喜郎中的举证能力是存在极大的差距,所以让喜郎中承担举证责任显然更为便捷和公平。再比如在环境污染案件中,让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无论从人力、物力、财力还是技术知识、检测手段均非普通自然人所能比拟,因此公司举证处理有利地位。第三,当事人对危险领域的控制和支配能力。危险领域是指当事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支配的生活领域,可分为在空间上直接对物的支配以及对事件转变的支配。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若损害原因出自加害人所控制的危险领域范围,则有加害人就损害发生之客观和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事实举证。”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