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管涔山麓瑞雪纷飞、汾河源头银装素裹。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临之际,由省高院、忻州中院、宁武法院共同设立的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启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出席并讲话。
冯军指出,水是生命之源,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山西时作出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我们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冯军强调,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试验区”战略目标要求,司法服务保障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是认真落实《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的生动实践。
冯军要求,全省法院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两山”理念,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继续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忠实履行生态环境审判职责,全面构建“法护绿水青山”多元治理格局,通过汾河源与汾河入黄口两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同发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努力抓好大保护、推进大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坚决守好华北“水塔”,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司法屏障作出法院贡献、展现法院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忻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奔胜指出,建立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我省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环境司法需求,扛牢政治责任,当好“生态卫士”,运用司法力量持续改善汾河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忻州市委将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积极发挥司法保护基地功能,以非常之力、恒久之功,加快生态综合治理,构筑上游生态屏障,让汾河水更丰、更好、更美。
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主持仪式,指出,正值“3·22世界水日”来临、《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刚刚实施之际,三级法院共同设立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旨在持续强化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积极服务汾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司法守护汾河水清河晏,确保全流域安澜,让古晋阳汾河晚渡的美好景象常在,让母亲河持久造福三晋人民。
宁武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建文在致辞中说,这里是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水利风景区。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启动,必将为宁武的“诗意山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司法保护,在宁武县实施“一山两水”战略、绘就绿水青山画卷的征程中书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冯军、郭奔胜、王书红、栗向东、高建文共同为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踏雪而行实地考察汾河源头和上游河道环境资源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共同见证宁武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市、县有关单位同志、三级法院相关部门干警和部分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据悉,汾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致力于打造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保护平台,有力推动建立共抓协同保护、共建美丽山西、共享生态文明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切实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