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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 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16:59:0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属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忻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类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山西省司法厅核发的有效资质;

2、注册登记地在忻州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更新范围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

二、申报应当提供的资料

1、报名申请书(附件1);

2、社会专业机构承诺书(附件2);

3、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3);

4、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附件4);

5、社会专业机构专业设备列表(附件5);

6、社会专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司法鉴定机构法人、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9、鉴定机构收入、纳税情况、年度审计报告;

10、其他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封皮统一使用180克浅蓝色布纹纸独立胶装成册,申提交的全部材料均应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制作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zyzjzx@163.com。报名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申报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

 1、申报提交材料的时间:2022年12月8日开始至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恕不受理,所有提交材料亦不退还。

2、送交材料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66号,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437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华、隆菊红

 联系电话:0350-3332075

监督电话:0350-3332031

电子邮箱:xzzyzjzx@163.com

四、特别说明

1、审核通过的机构需在网上备案注册(已注册可忽略)。网址:http://www1.rmfysszc.gov.cn/agency/Intermediary.shtml,注册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录系统,填写并上传资质信息和执业人员信息,提交人民法院审核。

2、申报机构可及时关注网站上审核结果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信息,我院不再单独通知。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报名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附件4: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

附件5:专业设备列表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