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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不发货不退钱?法院判决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3-04-12 09:20:36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物流产业的飞速发展,海外商品渐渐进入消费者的视线,为了契合消费者购得质优价廉海外商品的需求,各类“海淘”应运而生。为了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在熟人更信得过的观念下,“代购”打着“海外直邮”“保税区发货”“直播购物”等名义,收获了一票粉丝。那么,“代购”就真的信得过吗?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陈某甲与陈某乙签订的“代购”合同;陈某乙限期内返还给陈某甲货款7728元 。

  陈某甲通过朋友介绍与从事代购的陈某乙相识后,多次通过微信向陈某乙购买商品。7月21日,陈某乙在朋友圈发布一块手表信息,陈某甲遂通过微信向陈某乙主张购买,并以微信转账形式向其支付了7728元货款,双方约定陈某乙于7月23日提货后向陈某甲交付。但陈某乙未按约定向陈某甲交付手表,且经多次催促,其一直未履行交付义务。

  华容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可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陈某甲按陈某乙要求交付货款后,陈某乙应当向陈某甲交付相应的货物。陈某乙未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陈某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陈某乙返还货款,其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代购因门槛低、投入少、操作简单迅速打开局面,代购队伍日益壮大,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有些代购并没有进行市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有些代购则是兼职,靠转发代购信息拿提成。因此,代购货物的真假、邮寄时间、付款方式、物流情况、售后服务等交易环节的完成,全靠买卖双方的诚信;加上通过聊天软件进行代购,私密度高,难于监管,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很难维权。

  在此提醒消费者:理性选择购物渠道,代购时选择有从业资质、货物来源正规的商家,要求代购方提供身份信息、货物来源、产品质量保证说明等,并要求提供购物凭证(如购物发票、收银单据等);转账时注明款项用途,收货后及时验证货物质量,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