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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指引
  发布时间:2023-07-25 08:50:42 打印 字号: | |

为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消除思想顾虑,增强记录报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忻州中院坚持靶向施策,于近日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全面加强和规范两级法院“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工作指引》从6个方面,明确了15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标准要求及违规后果,并围绕外部、内部过问案件和特殊关系人关注案件(接触交往)3种类型,明确指出3种因履行工作职责无需记录报告的情形。与此同时,为了提升干警填报的准确性、规范性,采用“讲例题”的方式,制作了各类事例填报模板,供干警参考使用。

为确保“三个规定”填报既立竿见影又抓源治本,忻州中院在出台《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解决人均填报率过低、“无效、僵尸”账号、“应付式填报”、落实月报告制度不足、平台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方案》明确要求

全体干警要如实填报,准确把握“逢问必录”“应记尽记”工作原则,做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落实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相结合,与贯彻深化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坚持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查纠问题,坚持教育引导、形成填报自觉,坚持督导考核、提升填报质效,坚持通报力度、深化警示教育,落实好开展一次专项行动、举办一次专门培训、组织一次大讨论、开展一次专项督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建立一套督导机制、进行一次经验推广强化七项措施。设立了从严纠治“三个规定”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全市法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根据任务分工完成具体工作,并指导各基层法院设立相应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

全市法院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紧盯“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一以贯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项要求,切实做到“逢问必录”,发现不实“零报告”的要严肃通报问责,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