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忻州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健全制度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不断体现中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
认识到位,凝聚法检协作共识
在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活动和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列席审委会、联席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积极与检察机关开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工作。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检察机关联合印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打好争议化解“组合拳”。忻州中院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原告因超过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无法解决其争议。市检察院主动介入,对案件中涉及的民事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院指令基层法院重审相关民事案件,法检两院联手共同促进案结事了。
责任到位,完善接受监督机制
认真做好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收转、督促、回复工作,对指出的问题及时查纠整改、沟通反馈,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和意见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函复。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死刑执行案件全部通知检察机关临场监督。积极协同检察机关开展防范、发现和追究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落实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检察机关对发现的虚假诉讼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均裁定再审。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正副卷调阅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阅案卷。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深入执行一线见证监督,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工作到位,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认真落实重大审判监督案件报告协调机制,常态化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通过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达成工作共识,提升案件质量。加强联动协作,对部分重大案件由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庭审,确保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规范案卷移交、抗诉书送达、开庭前期准备等环节,针对诉讼请求和抗诉理由,全面审查证据,不断提升抗诉案件质效。积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联合检察机关制定《关于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若干意见》,联合市检察院、监狱组织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座谈会,形成监督、配合、理解、支持并重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