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公开化、透明化,现将本市2016-2023年不动产争议案件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审理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审理情况,一审不动产争议案件平均在3个月内可审结。
二、具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