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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8-10 09:02:5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2024年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8月9日,忻州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推进会。忻州中院副院长赵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各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各基层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院领导及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1至7月份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听取了各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汇报,中院各民事审判庭庭长就业务指导监督条线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细化指导。与会人员围绕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结合实际工作及具体案例,逐项分析指标态势,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赵海生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能定位,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相统一,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要持续提质增优。要锚定“创优争先退后三”和“挺进全省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紧扣“全力提升服判息诉率、决战决胜积案清理、狠抓审限内结案率”三大重点任务,严守“审限管理、发回重审”两大关口,以“转作风、抓落实、提质效”八大行动为抓手,围绕质效指标,对标对表,固强补弱,精准施策。要统筹条线指导与内外合力,通过开展常态化两级法院案件研讨,有针对性地为基层法院提供指导,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推进民事审判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提质增效。

三要树牢品牌意识。要持续作优忻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品牌,充分认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要紧乘改革发展大势,强化协调联动,主动入企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忻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要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牢固树立“大管理观”,把好监督管理关、案件质量关、审判效果关。压紧压实管案、管人、治院的管理责任,做到定期通报、常态督导。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严格落实《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民事审判队伍。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