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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院干警的一封文明服务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10-31 09:19:58 打印 字号: | |

致全院干警的一封文明服务倡议书

 

全体干警: 

为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努力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接待、规范司法,通过公开、为民的审判活动,依法调节、引导社会关系,将维护社会诚信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特向我院全体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立案庭和信访办负责全院的立案接待和信访接待工作。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热情、礼貌、公开、平等、快捷、高效。

三、接待场所应保持干净、卫生、整洁,要为来访来诉人员提供必要的台椅、打印、复印、文具、饮水,指示导引、诉讼指南等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并公示诉讼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各项制度措施、收费标准等。

四、接待人员要求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热情诚恳、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待来访来诉,人员不得有生、横、冷、硬态度,不得做与接待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不得披衣、敞怀、卷裤管、剃光头、纹身、染发、染指甲、吸烟、饮食、勾肩搭背、挽手、嬉闹。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五、接待来访来诉要耐心细致,力戒草率、急躁,认真听取来访来诉陈述,履行释明义务,并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询问情况要仔细,谈话记录要认真,归纳意见要准确。

六,接待人员要做到有诉必查,有访必接。对优先类事项优先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应当及给予答复,不能当及解答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做好来诉来访人的思想工作,不得因接待工作不当引发矛盾激化。

七、接待人员要注重接待艺术,提高接待效率,处理问题要做到依法、理智、冷静、妥善处理,不敷衍,不推诿,更不得感情用事。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建立台帐,专人督办,定期解决;对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人员,应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涉案信访问题,由接待人员会同分管院长、庭(局)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会商解决或予以答复。

八、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坚守法官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外界诱惑

九、接待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引发不良影响的,按院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