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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重整”齐发力,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山西首例破产预重整案件重整成功
  发布时间:2024-11-13 15:47: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忻州中院裁定批准忻州市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标志着该公司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该案是全省首例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成功案件。


深陷债务危机申请破产重整

忻州市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公司”)成立于2015年,其名下核心资产为云河商苑综合体。云河商苑分住宅与商业两个板块,住宅部分共624套,已售622套,商业部分于2019年7月建成后投入运营,但在经营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影响,到2022年1月,商场开业率仅为37%,导致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租金无法支付等问题,债务规模达4.5亿余元,尤其是欠付山西云河纺织集团租金近1亿元,涉及国有企业几百名职工生计问题,引发大量社会矛盾。

为谋求生机,2024年5月,田森公司向忻州中院提出重整申请,经过与债权人、出资人充分沟通,各方均认为田森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提升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忻州中院决定打破原有破产法中庭内重整的束缚,推动田森公司预重整工作。启动预重整程序后,忻州中院依法指定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债权申报、审核,招募意向投资人、制定重组方案等工作,最终预重整方案在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2024年8月19日,忻州中院裁定受理田森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这也标志着全省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诞生。


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实现多方共赢


进入重整程序后,忻州中院依法指定了重整管理人,并迅速中止了对田森公司的执行措施,解除了相关财产查封,从法律制度层面上为田森公司盘活商业项目保驾护航。同时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通过积极招募重整投资人有效增加偿债资金来源,通过债权清收、未来回收以及出售公租房等多种途径扩大偿债资金规模。2024年11月2日,忻州中院主持召开田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在“预重整+重整”司法制度保护下,不仅全面化解了田森公司的债务问题,更保障了债权人在较短时间内100%实现了自身的清偿利益。

日前,田森公司名下“田森汇”商业广场已全面恢复运营,企业甩掉了债务包袱,轻装上阵,实现了涅槃重生。山西云河纺织集团负责人也将印着“勇于担当 善于指导 解民急难 化解债务”的致谢锦旗送至忻州中院环资庭,由衷表达对法院助力企业发展以及保护民生的感激之情。

田森公司预重整+重整案件历时仅155天,即成功实现了外部投资引入、债权人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稳定等多方共赢,这不仅是忻州中院充分运用预重整制度并取得成功的首例案件,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有益实践。

下一步,忻州中院将继续发挥重整制度对企业的救治功能,高效推进破产重整法律程序,深入挖掘企业重整优势,引导困境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摆脱困境,积极支持企业重生,为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