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其中,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通报表扬。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忻州中院着力实施具有忻州法院特色的“1233”普法宣传工作模式,不断强化法院普法宣传工作主阵地作用,努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院文化传播平台,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和主旋律,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忻州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33”普法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另有多项宣传工作以及宣传干警个人受到国家、省级表彰奖励。
一、围绕一个中心,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宣传工作
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整合利用资源,加强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划建设了以“两室两中心一厅一区域一长廊”为主体,集展览、体验、教育作用为一体的综合性法治宣传教育场地,打造了“以案释法、实地体验、媒体传播、主题宣讲”四合一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其中以法治宣传教育室为主体,精心制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宣传版面,图解字述并配以音视频展示,开辟了专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阵地。累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70余场次,接待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公众等各类参观者上万人次,为加强法治忻州建设、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作出了积极贡献。忻州中院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省社科联命名为“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被指定为“忻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二、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普法宣传和审判执行深度融合、普法宣传纳入法院工作全局两个重点
一是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把普法释法作为职责之一,强化法律文书裁判说理部分,部分文书附加法律条文和法官寄语,就案讲法,辩法析理,释明法律依据和裁判要点,在提高服判息诉率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普法责任。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庭审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庭审全过程,让群众接受最为直观的普法教育。针对群众关注的阶段性热点、焦点法律问题,充分利用司法案例资源,编写专门法律宣传资料,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定期通报典型案例,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放置宣传资料、随案发放诉讼流程和法律知识手册、进行诉讼风险提示等做法,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等各个环节。
二是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法院工作全局。进一步强化党管媒体意识,将宣传工作纳入法院工作全局,建立完善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责任清单和工作机制,始终确保法院宣传工作以党的旗帜为宣传旗帜,以党的方向为宣传方向,以党的意志为宣传意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努力找准联系与宣传的契合点。特别是针对代表委员多人多次提出加强普法宣传的建议,均项目化、具体化落实推进并予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宣传工作反响良好。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强化舆情引导应对工作,通过及早发现、积极引导、正确处置,切实增强群众信法、守法、找法、用法的信心。根据岗位特点科学分工普法项目,从员额法官中组建了一支专业性强、业务素质高、以年轻法官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队伍。建立律师常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三、用好三个抓手,即用好以案释法、“法律六进”、司法公开三个抓手
一是积极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多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累计编撰案例分析、案件快报、以案释法信息近700条,其中被央视深度采访报道的山西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5.21”涉黑案、集体订货抽奖诈骗案等,以及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载的《冒充中纪委干部诈骗获刑》等典型案例,通过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作用,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和准则。开辟以案释法特色新媒体栏目《忻说法》,开设“小案不小办”专栏,与市电视台定期合作录制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栏目,精心编印《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向群众赠送发放,紧密结合社情民意,认真选取身边案、身边人、身边事,融合情、理、法,以更易读懂、更快领会的形式呈现给群众,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三八妇女节、环境保护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法院实际,深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业、乡村、单位开展法律咨询和讲座活动。普法宣传活动中,忻州中院高度注重结合审判实践和地域特色。例如针对扫黑除恶中发现的部分群众不敢举报作证问题,主动到农村开展扫黑除恶法律讲座活动;针对环卫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较多的问题,主动到市环卫处为环卫工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针对部分学校发生“校园暴力”和刑事案件的问题,主动邀请该校学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和“模拟法庭”活动。特别是突出“法律扶贫”活动,多次在河曲、宁武、五台等地贫困乡村,通过巡回审判、培训调解员、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及扶贫政策,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及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上百场次,在人流量较大的旅游景点、便民市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9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册,受众群体超5万人。
三是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在全力推进裁判文书、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审判流程“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通过网络直播互动抢占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新阵地”。针对查封财产、强制腾房、抓捕“老赖”、集中训诫、发放执行款、环境公益诉讼案等大力开展网络全程直播活动,吸引网友线上“沉浸式体验”司法过程,最高单场直播观看21.1万人,累计观看人数达160余万人次。积极回应网上关切,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根据新媒体矩阵的消息和留言,了解网民司法需求,及时回应答疑。例如针对微信公众号后台有多条咨询网上立案事宜的留言,专门制作发布了网上立案的详细流程指南;针对咨询电信网络诈骗法律问题较多的消息,专门录制发布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官说法视频。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功能,构建起涵盖党政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部队官兵、学校师生、社区群众等“跨年龄、跨行业、跨地域、全覆盖”的开放日格局。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因时因势调整普法宣传和司法公开着力点,上线微信小程序“疫情小法”,依托“两微一网”积极开始疫情防控及线上诉讼宣传,制作出品疫情防控题材微电影《精诚》,取得良好宣传效应。
四、打造三个阵地,即打造好自媒体、传统媒体和特色宣传三大阵地
一是精心打造特色宣传阵地。积极适应普法宣传可视化的需求,由中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拍摄制作预防未成年犯罪、执行攻坚、扫黑除恶、抗击疫情、捍卫英烈、校园欺凌等题材的9部法治宣传教育微电影微视频,以文艺的手法讲述了身边法官的“硬核”故事、“热血”画面、“泪目”瞬间,发掘了法治底蕴,弘扬了先进文化,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经过连续九年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微电影微视频制作业已发展为法院特色宣传工作的一张名片,先后荣获4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表彰奖项,部分微电影作品长期在媒体、网络展播,其中《你依然是天使》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片长期在忻州多个中小学校展播,忻州中院被评为中央政法委首届“四个一百”优秀短视频账号。积极借助新媒体多元传播形式,以《忻说法》新媒体精品栏目强势开启“云端”普法新模式,累计推出网络法治宣传短视频39部,专栏阅读量近70万人次,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和微博总阅读量累计超过3900万人次。
二是形成自媒体普法矩阵。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要求,初步形成集两微一网、抖音快手、天平阳光、今日头条为主体的新媒体矩阵,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法院工作,及时更新宣传信息,展示法院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宣传传播力、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新媒体矩阵累计发稿近5万篇,“天平阳光”指数连续十个月荣登全国榜首,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佳天平号”,多次荣登最高法院经验分享平台。官方网站发稿量、点击量稳居全国中级法院前100名,最佳排名前10位。官方微博在山西省委政法委发布的新媒体榜单中连续5个月保持全省法院第1名,2016年连续四期荣登全国“阳光法院新媒体榜”,并入选山西十大司法系统微博。官方微信最佳单月综合指数曾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全国中基层法院榜单前三甲。今日头条多次排名全省政法新媒体榜单前10名。新媒体矩阵累计点击阅读超5000万人次,相关工作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扬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