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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韩旭辉同志学习】忻州法院干警话感悟(十二)
  发布时间:2024-11-20 10:20:24 打印 字号: | |

学先进

谈感悟


编者按  


2024年6月3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忻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干警以各种形式学习传承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掀起向韩旭辉同志学习的热潮。为汲取榜样力量,传承英模精神,即日起,我院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党员干警代表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感悟。


以生命之光 照亮司法之路

  原平市人民法院  薛美玲


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33年,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27年,韩旭辉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对法治的信仰,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2023年3月9日,连续在外办案4天的韩旭辉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这一天,离他正式退休仅剩4个月。韩旭辉同志把一片赤诚和一腔热血洒在了他深爱的审判岗位,把最灿烂的时光、最宝贵的生命献给了他深爱的人民法院司法事业。


韩旭辉同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忠实实践者,是伟大时代的伟大榜样他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他的每一次努力,都是对人民期待的回应。他的先进事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司法殿堂的每一个角落,也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干警,我们要深入学习韩旭辉同志的崇高精神,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楷模为榜样,发扬其崇高品格。韩旭辉同志是廉洁好法官,他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严守纪法规矩,捍卫原则底线,承办案件无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用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廉洁操守。他也是单位好前辈,温和善良,谆谆教诲,在工作中认真“传帮带”,还会鼓励后辈要不断增强学习本领,争取更好的前程。他更是人民好公仆,一生忠诚服务百姓,把人民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是自己的心头大事,倾情付出,倾力而为。韩旭辉同志总说:“再小的案子,再小的事,对老百姓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


以楷模为旗帜,赓续先进工作方法。韩旭辉同志在人民法庭工作17年,他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摸索形成了接地气、暖人心、促公正的“旭辉工作法”: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理家务事再释情与法、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这种工作方法,不仅提升了司法效率,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深切信赖。薪尽火传,帆落桨起。韩旭辉同志的生命之火虽然熄灭,但他的旭辉工作法却永远留存了下来,指引着万千法院干警的司法实践,推动着现代化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以楷模为指引,传承先进司法理念。“如我在诉”这四个字,不仅仅是韩旭辉同志工作态度的真实写照,更是我们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应当铭记于心的座右铭。它提醒我们,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与当事人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在司法审判中要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充分释放司法温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忻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