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近年来,忻州中院牢固树立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不断探索完善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走出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情法相融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路径,用司法温情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绿荫”。
端正司法理念,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立足审判职能,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认真落实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性格心理等方面进行调查走访,并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针对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庭的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指定合适成年人出庭参与诉讼。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实现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全覆盖。深入贯彻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单独存放保管,查询案件情况需严格按照相关查询规定及流程办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人档案表,与法定代理人建立联系平台,提供判后答疑和法律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有效缓解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庭审中将“法、情、理”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增强法庭教育功能。召开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座谈会,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跟踪回访帮教工作,邀请其父母一同参加,就家庭教育责任问题进行指导。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学校管理漏洞,向教育局和学校制发司法建议书,提出相关管理建议,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2年以来,中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84件,结案率92.31%,调解22件,撤诉5件,调撤率29.67%;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结案率92.59%。
汇聚工作合力,共同织密防护之网
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加强涉未成年人的“司法防护”“教育防护”“社会防护”和“家庭防护”。积极同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部门、学校、社区、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系,进一步做好指定辩护人、社会调查评估和帮教等事宜。以全市法院开展“一院一创新工程、一庭一示范项目,一院一短板提升、一庭一弱项突破”活动为契机,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指派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担任16家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精心打造以“孝悌忠信、仁爱和平”为基调,以“孝道传承”为主线的特色家事审判文化长廊,设置温馨氛围的家事审判法庭,充分体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的宽容、包容。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及发放“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全面覆盖、整体推进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新格局,努力让司法更有力量、有温度。
加大司法宣传,护航青春健康成长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级社科普及宣传基地、忻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功能作用,利用“开学第一课”、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入校普法,开展“法律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积极邀请师生到法院参观,通过观摩庭审、模拟庭审、学习交流等方式,“沉浸式”感受法院工作。积极发挥以案释法作用,编写《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手册》《防治校园欺凌知识手册》等普法宣传手册,深入挖掘身边典型案例,以身边案、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贴近未成年人、生动活泼有效的普法宣传。积极学习借鉴当前普法新举措新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应用更广的视频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由中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未成人保护题材微电影《你依然是天使》《守护》,其中,《你依然是天使》受到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通报表扬,并在中国长安网和多个学校展播。2022年以来,面向青少年开展“公众开放日”20余场次、送法进校园活动24场次、法律讲座22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5000余份,为未成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出了法院贡献。